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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内毒素检查(凝胶法)的干扰因素有哪些?

原计划对细菌内毒素检查(凝胶法)的干扰实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总结时发现如果不说清楚干扰作用,干扰试验的总结就像空中楼阁。所以先对干扰作用进行总结。一、干扰因素及排除方法按《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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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对细菌内毒素检查(凝胶法)的干扰实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总结时发现如果不说清楚干扰作用,干扰试验的总结就像空中楼阁。所以先对干扰作用进行解释,对细菌内毒素检查中的干扰因素进行总结。
一、干扰因素及排除方法
按《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2017版细菌内毒素检查项下表述为: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中提到的干扰作用是指,供试品溶液中含有的某些成分会对细菌内毒素与鲎试剂的反应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的结果。一般将导致假阴性结果的干扰现象称为抑制干扰,导致假阳性结果的干扰现象称为增强干扰。大部分的干扰作用都可以通过使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供试品的方法排除。当有些干扰作用仅使用稀释法不能排除时,可采用其他方法消除干扰因素,然后再进行试验。常出现的干扰和排除干扰的方法见下表:
将有干扰作用的样品进行稀释或其他方法处理后,须进行验证是否已排除干扰作用,不会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验证的方法可使用干扰试验或通过样品的阳性对照来体现。当通过确证后,此稀释浓度或处理方法即可用于日常检验工作。
二、干扰作用有哪些?
《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2017版对干扰因素级排除方法的方法非常简洁明了,但是对于入门人员不够友好,初入门的人员需要讲解才能更好地理解以上内容。现个人班门弄斧,按自己的理解对《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2017版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和补充。
1.关于干扰作用
对于干扰作用,很多人都关注到了抑制干扰但是没注意到增强干扰,作为微生物检验人员也许因为抑菌作用等习惯思维往往容易忽略增强作用,这一点需要注意。除去常说的β-葡聚糖,如样品中内毒素含量高也容易呈现增强干扰,其次产品中内毒素含量较高时可能会引起0.25λ假阳性导致实验无效,这跟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时供试品组无法计数导致无法计数类似。所以在干扰预实验时我们发现供试品组形成凝胶但是滑脱或变形时不能以阴性对待。
对于假阴性和假阳性,我们需要注意预干扰试验时如果存在增强作用,此时会出现PPC组(供试品阳性组)都是阳性,供试品组都是阴性,此时选择最小无干扰稀释倍数或最大无干扰浓度在进行干扰试验时试验失败。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对于鲎试剂在灵敏度发生变化后,在低灵敏度鲎试剂呈阴性的结果(不代表未检出)在使用高灵敏度鲎试剂进行测试时却呈阳性,或存在与以上相反的状况,此时可能是因为稀释倍数变化干扰因素发生了变化或鲎试剂灵敏度变化引起,这点告诉我们干扰作用也是相对的,在干扰试验完成后我们需要注意,我们证明的只是某一灵敏度鲎试剂对应的某一浓度或稀释倍数不存在干扰,如更换灵敏度后需要重新进行干扰试验。
2.干扰因素及排除干扰
在证明两线平行时我们学到了反证法,提出反论题后证明不成立根据排中律确认论题为真。反证法为我们开启了逆向思维的大门。对于细菌内毒素检查的干扰因素存在哪些,我们可以通过《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2017版表8-31的内容总结归纳外,我们也可以通过细菌内毒素本身的性质、影响细菌内毒素干扰试验的各种因素推导出干扰因素从而采取措施排除干扰。
细菌内毒素检查(凝胶法)的干扰因素有哪些?
注:上表摘自《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2017版,仅供学习参考。
2.1表8-31提及的干扰因素级排除方法
a)pH的影响
供试品溶液本身为强酸、强碱或本身具有偏酸偏碱的缓冲作用,归纳即为pH的影响。
为什么pH会成为干扰因素,个人认为有以下两个原因:细菌内毒素本身在强酸、强碱存在时会水解(见注);鲎试剂中的酶需要在pH6-8的范围内才能正常反应。其中第二个原因是我们遇到pH影响时的常见解释,第一种只算一个特例。
对于pH影响,我们都知道的两种方法是稀释和酸碱中和。对于稀释没什么好说的,对于采用酸碱中和时我们注意酸溶液和碱溶液不能过酸或过碱,避免过酸、过碱引起细菌内毒素水解。
注:强调强酸、强碱存在一定歧义,强酸或强碱的稀溶液在调节pH时可以使用的,因为其稀溶液pH值较低。补充两点,我们需要注意我们使用的鲎试剂本身存在缓冲剂的,具备一定的pH调节能力,再就是我们强调的pH6-8是供试品溶液与鲎试剂混合后溶液的pH值(此处没说1:1原因是因为不同的鲎试剂使用策略不同)。
前文说到了缓冲剂,聪明的你肯定会说我们也可以使用缓冲液进行pH值调节。恭喜您回答正确,个人做一下提醒,最好根据所用鲎试剂的厂家不同选择不同的缓冲液。无论使用酸碱溶液还是缓冲液都应不含细菌内毒素及干扰因子,去证明这件事比较麻烦,个人建议使用被我们供应商证明无内毒素及干扰因子的成品酸碱溶液或缓冲液。对于成品溶液使用时,建议按照厂家推荐开瓶后有效期使用或自己证明有效的开封效期内使用。只要够富有,即开即用也是没问题的。
b)螯合剂(EDTA、枸橼酸钠、喹诺酮类药物等)的影响
鲎试剂反应 需要二价阳离子激活,而螯合剂会与二价阳离子作用使其浓度降低。
知道这点我们除了知道了可以降低螯合剂的含量或增加二价阳离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问题外,我们在进行干扰试验设计时,我们如发现供试品为螯合剂时我们就需要准备二价阳离子溶液或想办法降低螯合剂的含量了。
综上,除了万金油的稀释方法外,使用钙离子、镁离子溶液也是一种解决方法。对于钙离子溶液多用于血液制品中,镁离子溶液使用更为普遍。看各厂家的COA发现多数在最后一步使用钙离子或镁离子稀释溶液,此处只是个人经验对于不同厂家的缓冲液使用前请看厂家的使用说明。
c)抗凝因子
血液制品中的丝氨酸蛋白酶抑制剂即为一种抗凝因子,排除方法为将供试品适当加热是抗凝因子失活,此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时温度不能过高(如70℃左右),过高会引起明显的挥发,其次注意冷却至室温后再进行下一步(温度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就不赘述了)。
d)β-葡聚糖
因2020版药典对此专门论述了,个人不再赘述。只是还是建议用谁家的鲎试剂用谁家的抗增液。
e)含有干扰作用的小分子,如高浓度盐、糖或辅料等
这个类似于酸碱溶液,高浓度时存在影响,低浓度时可能就不存在影响了。我们都知道生物体内的酶多数在高渗透压条件会失去活性,小分子浓度高时会营造高渗透压环境。此时消除干扰的最简单方法是稀释。但是在稀释无效时就需要使用适当的超滤设备了。
2.2其他干扰因素及排除方法
a)细菌内毒素为脂多糖,其结构为双疏水结构,细菌内毒素会与有疏水基团的物质相互作用,此时细菌内毒素会被影响。其本身会因为提纯后出现自身聚集成团的现象。
分析可知得出两点:
Ø 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品使用不得当,可能会引起干扰的实验结果异常甚至失败,对于使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品个人建议最好使用新鲜制备的标准品溶液,如重复使用建议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存放及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匀。
Ø 脂类、磷脂、脂蛋白等具有疏水基团的物质,引起其与细菌内毒素标准的亲和作用,可能会影响细菌内毒素的效价,建议从较高稀释倍数进行预实验。
b)药典规定所用的缓冲液等试剂不含内毒素且无干扰因子,那么剩下的只有实验所用的器具的干扰没有说明了。
Ø 对于器具,还是建议使用玻璃仪器,最好是硼硅酸材质,如不具备干热灭菌条件,需要使用一次性无热原的塑料制品,注意不要选择聚丙烯材料因其会吸附内毒素,选择聚苯乙烯材料。
Ø 对于玻璃材质试管干热灭菌时,特别注意其包装的完整性,其次注意干热灭菌前晾干,不建议湿着烘干(湿的不容易发现玻璃表面脏污,水的多少不同影响升温且可能对箱体内部造成不利影响),还是强调下干热灭菌是达温后计时,避免干热不充分引起假阳性;
Ø 玻璃试管除了干热还需要特别注意其清洗,有两点不建议使用生锈的试管刷,铁等金属离子会影响鲎试剂反应。除此以外建议使用铬酸洗液或鲎试剂厂家推荐的洗液,不建议使用白猫等表面活性剂,因为有点表面活性剂会使细菌内毒素失效有点会增强其作用。同样如果产品中存在表面活性剂我们也需要注意。
个人见识有限,更多的是将之前看到的资料或听到的讲课,结合自己的经历进行小结,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不吝指教。
发布于 2021-05-30 23:07:42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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