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 被收录1次
质量管理 质量SOP

干货合集!质量人必看!【质量标准】常见问题汇总及资料分享

评分 评分评分评分评分评分
阅读 1345 收藏 12 赞同 1
手机端查看
使用微信 “扫一扫” 即可在手机上查看
网页端用户可点击右方目录直接跳转至制定章节
转发本文到朋友圈,添加下方二维码,免费领取【质量标准编制SOP】
干货合集!质量人必看!【质量标准】常见问题汇总及资料分享
干货合集!质量人必看!【质量标准】常见问题汇总及资料分享
干货合集!质量人必看!【质量标准】常见问题汇总及资料分享

1. 精选问答

某原料药对致突变杂质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控制,且订入质量标准;但获批后生产的多个批次均未检出,能否通过备案删除致突变杂质检查项?
答:不可以。《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明确规定,删除注册标准中的任何项目均属于重大变更,需向国家局提出变更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内控质量标准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
答: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变更前后不应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负面影响。持有人内控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原料药供应商的现行质量标准。若经持有人评估,现行内控质量标准适用于变更后的原料药,则无需修订内控标准。若因新增原料药供应商导致原料药或制剂的内控质量标准发生变化,需参考相关指导原则,进行方法学确认或验证。 
某化学药品的质量标准中无有关物质检查项,若延长有效期,能否不考察有关物质?
答:此种情况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关物质检查是药品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的关键内容之一,原则上应考察有关物质。若质量标准中无有关物质检查项,应参考相关指导原则和文献(如各国药典)等,并经充分研究验证建立科学合理的有关物质检查方法,对药品进行包含有关物质项在内的稳定性研究,以支持有效期变更。对于物质基础特别简单(如无机盐类药品)或确实无法建立有关物质检查方法的,在提供充足的理论和研究依据基础上也可不考察有关物质。
其他类变更,若涉及有关物质研究的,原则上与上述要求相同。
混合均匀度是否需订入中间产品质控标准?
答:混合均匀度是口服固体制剂工艺验证的关键指标。建议结合产品和工艺特点,基于风险评估考虑是否纳入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如原料药占比较低、粒径较小)。
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内控质量标准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
答: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变更前后不应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负面影响。持有人内控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原料药供应商的现行质量标准。若经持有人评估,现行内控质量标准适用于变更后的原料药,则无需修订内控标准。若因新增原料药供应商导致原料药或制剂的内控质量标准发生变化,需参考相关指导原则,进行方法学确认或验证。
备案申请表填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备案申请表是重要的申报材料之一。需要注意问题如下:
1)申请表按批准文号申报。对于企业名称及生产场地变更(仅限文字性变更)的,应将变更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传。
2)备案公示信息是直接从申请表中抓取,无法修改,请重点关注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地址、生产企业及地址、备案内容等项。相关内容应与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信息保持一致。
3)申请表第5项:申请事项分类,在变更备案时,关联变更事项需同时勾选,。
3)申请表第20项:备案的内容,此项为国家局网站直接公示的内容,填写时请仔细核对,内容应表述全面并清晰准确,以变更有效期或包装材料为例:根据质量标准**制定了稳定性考察方案,稳定性数据结果符合方案要求,本品有效期由xx月延长至xx月,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按规定修订;本品在双铝泡罩基础上增加铝塑泡罩包装,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按规定修订。仅填写中等变更事项,不得添加微小变更事项。
4)申请表第21项:需将本次变更备案事项的关联变更一并填写,包括微小变更。
5)申请表第28项:注册申请人与第29项生产企业均需要填写,签字盖章处不可空缺。如存在多个受托生产企业,则需逐一填写。
6)上传盖章(包括骑缝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数据核对码应与网上填报的一致。

2. 实施指导

2.1 质量标准的建立

药物的质量研究是质量标准制订的基础,质量研究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既要考虑一般性要求,又要有针对性。确定质量研究的内容,应根据所研制产品的特性(原料药或制剂),釆用的制备工艺,并结合稳定性研究结果,以使质量研究的内容能充分地反映产品的特性及质量变化的情况。 参考:

2.2 质量标准变更

药品研制和生产各环节是紧密关联的,生产工艺、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质量标准等某一方面变更可能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带来全面的影响。参考CDE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CDE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
药品处方、生产工艺、场地、批量、质量标准等某一个方面的变更可能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带来全面的影响。药品某一项变更往往不是独立发生的。例如,批量变更往往同时伴随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的变更,处方变更可能伴随或引发药品质量标准变更,增加规格可能会调整处方等。原辅包的各项变更,如生产工艺的变更、生产场地的变更、批量的变更、质量标准的变更等,可能对原辅包的质量存在影响,进而对制剂产生影响。参考NMPA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NMPA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3 原料药的质量标准

对原料、中间体、原料药和标签及包装材料应建立适当的质量标准。原料药应符合药典标准。起始物料/原料/中间体不必须执行药典标准,而应按照产品需求建立适当的标准。原料质量标准的建立可以参照研发报告的相关内容,原料采购合同可以引入相关质量标准。接收、取样、检测部门应熟悉相关的标准。对过程控制应建立适用的标准。参考药品GMP指南 质量管理体系药品GMP指南 质量管理体系

2.4 生物制品的质量标准相关资料

2.5 中药的质量标准相关资料

3. 推荐阅读文章


发布于 2022-09-13 15:49:52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评分
评论
1
收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