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 被收录1次
质量管理 偏差管理

ECA指南:微生物领域偏差的评估与调查(二)

2.2.5重新取样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重新取样。当有关采样点结果的重新采样在要求范围内时,认为问题已经自发解决是不够的。实际上,重新取样时的环境条件可能与初始偏差取样时完全不同(例如多次换气、不同的
评分 评分评分评分评分评分
阅读 695 收藏 6 赞同 1
手机端查看
使用微信 “扫一扫” 即可在手机上查看
2.2.5重新取样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重新取样。当有关采样点结果的重新采样在要求范围内时,认为问题已经自发解决是不够的。实际上,重新取样时的环境条件可能与初始偏差取样时完全不同(例如多次换气、不同的人员/物料流动、清洗/消毒表面等)。这意味着重新抽样实际上应该有助于获得更多的信息,以便调查根本原因和/或帮助确定是否存在不利趋势。仅仅重新取样不足以决定调查的结果。
如果抽样错误可能是最初的根本原因,则应该由另一名分析人员进行抽样,或者如果是同一人进行了重新抽样,则必须由QA监督观察她/他。
根据偏差的关键程度,必须决定是重新取样整个房间/设备还是只对相关的取样点(必要时只对几个额外的地点)。进入翻译页面
2.2.6生产调查
根据偏差的严重程度,建议由生产人员、微生物专家和QA组成调查小组,对环境监测偏差进行有效调查。在附录的表5中提供了一份生产调查的清单。
在单个微生物偏差的情况下,确定一个明确的根本原因是不明显的。尽管如此,还是建议验证所有可能的假设,如表5中列出的假设,以排除它们是潜在的根本原因。
2.2.7受影响的产品批次评估
对于关键偏差(定义见上文),应评估其对生产批次的影响。因此,应考虑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是在发生偏差的当前批次之前的批次,第二是在发生偏差后生产的批次(图2)。所有受影响的批次必须列出,必须被分配到相应的类型。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发现非关键的人体皮肤微生物并且该微生物不能在产品中增殖,那么进行产品评估时认定较低风险是可行的。
ECA指南:微生物领域偏差的评估与调查(二)

图2:区分受影响批次的示意图。
2.2.8已放行产品的风险评估
对于关键偏差和/或关键产品类别,如图2所示,第一种产品类型是已经发布并可能在市场上的。对于这些批次,应在48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以查明市场上的任何产品是否受到影响。通常,这些批次的风险是通过产品特性(水活性、pH值、防腐剂等)及其应用(口服、吸入、外用、液体、固体等)来评估的。诸如从理论上会存在于产品中的采样位置偏离的微生物数量的计算情况或产品生物负荷检测结果(微生物计数试验和控制菌试验)等可用于评估。如果确认存在相关风险,则必须启动可能的召回。
2.2.9额外的产品测试
如果生物负荷水平高于标准,则必须考虑拒收该批次,并需要开始对市场上的批次进行进一步彻底的调查和风险评估(见2.2.8)。如果发生了生长,并且在环境监测的偏差中发现了相同的微生物,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例如,评估是否有污染的路径,以及污染物是否有害)。
2.2.10重新取样环境监测后放行批次
对于上述关键偏差和/或关键产品类别(第2.2.7章),一般来说,偏差取样后的批次在偏差调查结束后放行。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由于大量的根本原因调查或capa),批次可能需要在偏差调查完成之前放行。例如,在重新取样后,所有符合要求的批次都可以在质量部门签署书面声明后放行。在此声明中,必须表明偏差对产品的质量属性没有影响,从微生物学的角度可以放行批次。
2.2.11 QA的最终决定
最后,对于关键和非关键情况,整个偏差必须由QA负责人提出拷问和批准。以下列举了一些QA应该提出拷问的例子:
报告填写正确,完整无误;
偏差是适当的和全面记录的;
所有与决策相关的纠正措施均已完成。调查已完成,根本原因已科学合理并有证据依据。如果无法找到根本原因,则必须列出或记录所有调查参数,以显示排除可能的根本原因;
适当的纠正措施已经确定、分配和同意;
在一个时间表中确定、分配和定义预防措施;
正确地对偏差进行分类(例如,关键性,趋势的根本原因分类);
QA对偏差的关闭;
对于不良趋势,可能需要增加抽样频率,以更密切地监测卫生状况或检查实施capa的有效性。
此外,对于关键偏差,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所有有关的纠正措施都是完整的
有关批次和潜在的有关批次的风险评估是由负责任的人进行的(例如QA)。
如果有相关性,调查应被延长到其他批次
批次放行决定
3 附录 表1:
ZLG(2010)的非无菌生产受控房间要求(空气)和测试频率示例。备注:“静态”测试一般只用于确认目的。
ECA指南:微生物领域偏差的评估与调查(二)
ECA指南:微生物领域偏差的评估与调查(二)
ECA指南:微生物领域偏差的评估与调查(二)
ECA指南:微生物领域偏差的评估与调查(二)

ECA指南:微生物领域偏差的评估与调查(一) - 博普智库 (bopuyun.com)
发布于 2022-03-29 20:35:29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评分
1
1
收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