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注册 申报注册

刚刚!新执业药师注册办法公布

执业药师注册,重要通知来了
评分 评分评分评分评分评分
阅读 823 收藏 1 赞同 5
手机端查看
使用微信 “扫一扫” 即可在手机上查看
执业药师注册,重要通知来了
6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刚刚!新执业药师注册办法公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按照要求, 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持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经执业单位同意;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相应业务工作的;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三年的;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近三年有新增不良信息记录的;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执业药师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单位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
刚刚!新执业药师注册办法公布
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样式)
62万注册执业药师,这些行为别碰
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最新消息,截至2021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累计在有效期内注册人数为622602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4.4人。
《办法》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执业药师注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执业单位、执业药师和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应当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如违反相关要求,则按《办法》进行处罚。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梳理了以下八点,所有注册执业药师都要注意。
其一,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鼓励执业药师参加实训培养。承担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的机构应当将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学分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其二,执业药师应当妥善保管《执业药师注册证》,不得买卖、租借和涂改。如发生损坏,当事人应当及时持损坏证书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发。如发生遗失,当事人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其三,伪造《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应当当场予以收缴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四、执业药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五、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执业药师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执业活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其六、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其七、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其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情形的;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其他违反执业药师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的。
执业药师注册,接入网上办事大厅
同日,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还发布了《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接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刚刚!新执业药师注册办法公布
《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实施,现将“执业药师注册”接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至于具体操作流程,《公告》显示,第一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 //zyys.nmpa.gov.cn)单击“网上申报”,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页面(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https://zwfw.nmpa.gov.cn
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未注册用户请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务必为办理人员本人信息。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在标题栏中单击“其他”,“主题”项目中选“综合”,再选择“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在线办理”。
刚刚!新执业药师注册办法公布
第三步,首次办理执业药师注册用户,进行业务系统用户授权绑定,选择“已有用户的登录授权”。“用户名”输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中证件号码(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身份证件号码),密码默认,输入验证码,登录。
刚刚!新执业药师注册办法公布
第四步,验证成功即账号绑定并进入了“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注册省份和注册办理模式进行个人注册申报。完成绑定用户下次选择“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即可直接进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但是,如需解除绑定,可在“个人空间”“账号设置”“账号绑定”选择“解除绑定”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跨省注册落地,利好所有执业药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由国家药监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配合,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执业药师注册、执业药师延续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等4个事项的跨省通办。
据了解,执业药师注册 " 跨省通办 " 涵盖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和注销注册等多项业务。执业药师注册实现 " 跨省通办 " 后,申请人可在异地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申请邮寄执业药师注册证。该系统能通过大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信息,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如果审查不通过,系统可以在线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制证完成后,根据申请人要求,系统可按照所留的地址信息,给申请人邮寄发放注册证。这样一来,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真正做到了 " 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申请人全程 " 零跑动 "。
目前,执业药师跨省注册事项已在全国多地落地。以辽宁省为例,自2020年2月7日起,该省全省推行执业药师注册全程网上办理,执业药师不用到大厅窗口提交申请,全部改为网上提交、网上办理,且制证后均可邮寄送达。
据悉,辽宁省自实行“全程网办”以来,全省共办理首次注册3784件次,再次注册6764件次,变更注册4636件次,累计15184件次,为申请人节省跑动次数近2万次。辽宁省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节约企业办事成本。
除此之外,办理时限也大幅缩减,实现“即来即办”。辽宁省将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从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发布于 2021-06-24 18:19:44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评分
评论
5
收藏
更多